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1-06 点击数: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印发,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copyright ©2013 枣庄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E_MAIL: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