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学校关于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为增强党务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及办事公开。
二、公开内容
(一)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年度完成情况;
(二)阶段性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
(三)重大事项决策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及整改情况;
(五)党员发展管理、民主评议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六)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安排情况;
(七)党内各类争先创优、竞赛评比情况;
(八)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
(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
(十)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十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情况;
(十二)党组织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公开形式
采用灯塔在线、公开栏张贴等形式。
(编辑/周朋 审核/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