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展处(校友办、基金会)党支部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4-04-02 点击数: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根据校党委的计划和安排,积极向师生员工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和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并通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一道共同贯彻执行。

(二)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共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人事、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与行政领导班子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并通过多种渠道动员党员和群众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和非党员干部,都应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应增强党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党内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2.加强党员的教育工作。根据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经常了解和分析本单位党员的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教育广大党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全党工作的大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的侵蚀,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严格党员的管理工作。党支部要根据校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认真组织对党员的考核鉴定,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检查基层组织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的情况,对不履行义务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违纪的党员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做出组织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抓好党风建设,教育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地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论行动,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员大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通报情况,听取党员的各种意见,要定期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采取措施,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党员每年参加1-2次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党员的发展中实行入党公示制度,以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6.检查党支部对上级党委决定、指示和布置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党支部反映的意见、要求和问题。定期分析党支部的情况,做好支部委员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

(四)领导本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1.根据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本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要对支部党员进行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校史教育,理想、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抵制和批判各种错误思潮,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不同层次进行。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特别要重视青年教师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成长。对他们要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党支部要同行政领导一起研究、制定、检查、落实教育培养计划。

4.关心群众的疾苦,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要经常了解和研究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力解决他们的困难,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同时积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五)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本单位的其他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安排党支部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会议,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党总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负责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党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定期组织召开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支部的工作。

(四)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党支部成员和党员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与党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团结同志,加强修养,相互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六)负责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支部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二)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支部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

(三)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支部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四)根据党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五)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六)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四、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支部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其他支委共同拟定对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三)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学校纪委和党总支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二)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

(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四)经常向党总支部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六、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一)统战委员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同宣传委员搞好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学生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必要性认识。

(二)统战委员要密切同民主党派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倾听他们的呼声,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三)统战委员要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就工作布置和重要事项及时邀请有关民主党派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代表人物座谈,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搞好党同非党的合作共事。

(四)统战委员对统战对象所反映的情况、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要及时向本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委统战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解决和做好工作。

(五)完成领导和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编辑/周朋  审核/吴旻)





copyright ©2013 枣庄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E_MAIL: 鲁ICP备05047007号